人的一生,絕大部分時間是在室內渡過的。因此,人們設計創造的室內環境,必然會直接關係到室內生活,生產活動的質量,關係到人們的安全,健康,效率,舒適等等
室內環境的創造,應該把保障安全和有利於人們的身心健康作為室內設計的首要前提。人們對於室內環境除了有使用安排,冷暖光照等物質功能方面的要求之外,還常有與建築物的類型,性格相適應的室內環境氛圍,風格文脈等精神功能方面的要求。
由於人們長時間地生活活動於室內,因此現代]室內設計,或稱室內環境設計,相對地是環境設計系列中和人們關係最為密切的環節。
室內設計的總體,包括藝術風格,從宏觀來看,往往能從一個側面反映相應時期社會物質和精神生活的特徵。隨著社會發展的歷代的室內設計,總是具有時代的印記,猶如一部無字的史書。這是由於室內設計從設計構思,施工工藝,裝飾材料到內部設施,必然和社會當時的物質生產水平,社會文化和精神生活狀況聯繫在一起;在室內空間組織,平面佈局和裝飾處理等方面,從總體來說,也還和當時的哲學思想,美學觀點,社會經濟,民俗民風等密切相關。
從微觀的,個別的作品來看,室內設計水平的高低,質量的優劣又都與設計者的專業素質和文化藝術素養等聯繫在一起。至於各個單項設計最終實施後成果的品位,又和該項工程和具體的施工技術,用材質量,設施配置情況,以及與建設者(即業主)的協調關係密切相關,即設計是具有決定意義的最關鍵的環節和前提,但最終成果的質量有賴於:設計 – 施工 – 用材(包括設施) – 與業主關係的整體協調。
室內設計中,從整體上把握設計對象的依據因素是:使用性質 – 為什麼樣的功能設計建築物和室內空間;所在場所 – 這一建築物和室內空間的周圍環境狀況,經濟投入 – 相應工程項目的總投資和單方造價標準的控制。
設計構思時,需要運用物質技術手段,即各類裝飾材料和設施設備等,這是容易理解的,還需要遵循建築美學原理,這是因為室內設計的藝術性,除了有與繪畫,雕塑等藝術之間共同的美學原則(如對稱,均衡,比例,節奏等等)之外,作為『建築美學』,更需要綜合考慮使用功能,結構施工,材料設備,造價標準等多種因素。建築美學總是和實用,技術,經濟等因素聯結在一起,這是它有別於繪畫,雕塑等純藝術的差異所在。現代室內設計既有很高的藝術性要求,其涉及的設計內容又有很高的技術含量,並且與一些新興學科,如:人體工程學,環境心理學,環境物理學等關係極為密切。現代室內設計已經在環境設計系列中發展成為獨立的新興學科。對室內設計含義的理解,以及它與建築設計的關係,從不同的視角,不同的側重點來分析,許多學者都有不少具有深刻見解,值得我們仔細思考和借鑒的觀點,例如:
認為室內設計“是建築設計的繼續和深化,是室內空間和環境的再創造”。
認為室內是“建築的靈魂,是人與環境的聯繫,是人類藝術與物質文明的結合”。
我國前輩建築師戴念慈先生認為“建築設計的出發點和著眼點是內涵的建築空間,把空間效果作為建築藝術追求的目標,而界面,門窗是構成空間必要的從屬部分。從屬部分是構成空間的物質基礎,並對內涵空間使用的觀感起決定性作用,然而畢竟是從屬部分。至於外形只是構成內涵空間的必然結果“。
建築師普拉特納則認為室內設計“比設計包容這些內部空間的建築物要困難得多”,這是因為在室內“你必須更多地同人打交通,研究人們的心理因素,以及如何能使他們感到舒適,興奮。經驗證明,這比同結構,建築體系打交道要費心得多,也要求有更加專門的訓練“。
美國前室內設計師協會主席亞當指出“室內設計涉及的工作要比單純的裝飾廣泛得多,他們關心的範圍已擴展到生活的每一方面,例如:住宅,辦公,旅館,餐廳的設計,提高勞動生產率,無障礙設計,編制防火規範和節能指標,提高醫院,圖書館,學校和其他公共設施的使用效率。總之一句話,給予各種處在室內環境中的人以舒適和安全“。
白俄羅斯建築師措巴諾瑪列娃認為,室內設計是設計“具有視覺限定的人工環境,以滿足生理和精神上的要求,保障生活,生產活動的需求”,室內設計也是“功能,空間形體,工程技術和藝術的相互依存和緊密結合“。